孕妇可以水中分娩的条件有哪些?

2013-10-23 15:41幸福竹

孕妇可以水中分娩的条件有哪些:
  1、怀孕已达38周;
  2、头产式(非胎位不正);
  3、没有其他任何的危险因素存在;
  4、胎心音正常;
  5、没有胎便染色的状况;
  6、胎儿的大小正常;
  7、事先做好筛查,感染性疾病必须全部排除。“因为分娩缸不是采用高温消毒,所以我们不能冒这个险。”
  8、胎儿中等大小,理论上说,一般不超过7斤。不过在实际情况中,婴儿的体重并没有严格限制,比如广州的5个水中分娩婴儿,从5.9斤到8.1斤都有。
  9、孕妇骨盆要够大,年龄比较好在30岁以下。
  10、身患疾病的孕妇,如心脏病的孕妇是不能水中分娩的。
  11、如果事先检查发现胎儿不健康或胎位不正就不能在水中分娩。
选择水中分娩的产妇必须具备三个条件
  首先,产妇没有胎膜早破或妊娠合并高血压等并发症,没有心脏病、高血压等慢性病,不能有肝炎、梅毒、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。
  其次,产妇年龄比较好在35岁以下,高龄产妇骨盆变硬,扩张度不好,不宜水中分娩。
  再者,事先检查没有发现胎儿不健康、胎位不正或脐带严重绕颈的情况,胎儿不能过大,比较好在3000克至3500克左右。如果检查发现胎儿有异常,或胎位不正,则不能在水中分娩。水中分娩过程中,如果出现胎儿心跳异常、羊水异常等现象,产妇要立即离开水中分娩池,由医生进行对症处理。
哪些孕妇不适合做水中分娩:
  1、水中分娩的人群最佳年龄在20-30岁,年龄太小心理准备不足,超过30岁可视为"高龄产妇",由于生理原因,以做剖宫产为妥。
  2、身患疾病或有流产史的产妇,以采取更稳妥的生产方式为好。因为疾病往往会引发综合征,造成不必要的损害。
  3、胎儿巨大(超过7斤)的孕妇不适合水中分娩。